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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2008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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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系统掌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广大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省委党校2008年继续招收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学制、课程设置
  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开设经济管理、法学理论两个专业,学制三年。参照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和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相同专业的标准,设置各专业的课程体系。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该班主要招收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党和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部分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新闻、出版、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企业单位的报考职级是“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和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国有参股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国有投资主体委派、招聘及由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领导干部和企业党组织领导干部”,报名时须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符合报名基本条件且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报名者,可以免试入学。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报考,录取时照顾20分。
  三、招生办法
  该班招生的具体办法是: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参加省委党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由省委党校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7日,在省委党校干部业余教育学院报名,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和手续:报考人员持以下材料①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内容包括报名者的政治面貌、行政职务、职务级别、职称、学历等);②副处级以上或正科级干部任命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公布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专科分开读的必须全携带);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企业报考者须携带企业性质和企业类型文件原件、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命的批复或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委党校报名,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考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完毕后贴好照片,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到省委党校交表,拍摄数码相片。
  3.有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的收费文件规定,在职干部研究生班报名费100元;复习资料费100元;每学员每学年学费5000元、教材费400元。
  4.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省委党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5.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职级、职称、文化程度以报名时的情况为准,并由本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不符合条件者不准报考。对持伪造学历报考或在工作单位、职务级别、职称上弄虚作假者,除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外,向其所在单位或主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考试科目:经济管理专业:政治理论、现代管理学、英语;法学理论专业:政治理论、法理学、英语。其中英语卷面成绩按30%计入总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2008年5月24日至25日在省委党校参加统一的入学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08年5月24日  上午8:30—11:30    政治理论
           下午14:30—17:30   现代管理学(经济管理专业)
                       法理学  (法学理论专业)
  2008年5月25日  上午8:30—11:30    英语
  六、学历待遇
  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关于党校学历“可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以及鲁发[1993]17号和[2000]20号文件关于党校学历享受同国民教育学历相同待遇的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的学员,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后,颁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享受与国民教育研究生同等的学历待遇。
  七、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该班由省委党校统一管理。省委党校负责制定研修计划、研修大纲,确定研读书目,编写辅导材料,组织统一的教学、面授辅导、考试和论文答辩。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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