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专业理论研究生主要培养较高层次专业理论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和优秀青年干部。
(一)、专业、学制和待遇
2008年专业理论研究生班设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两个专业,每专业招生20名,共计招收40名,脱产学习,学制2年,2008年9月份开学。该班按照专业要求设置相应课程,学员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省委党校研究生毕业证书,享受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的有关待遇。同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申请中央党校硕士学位,所需费用由原单位或者本人承担。学员学习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负责。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该班次招生对象为2005年8月底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3年以上、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年龄在35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党政群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干部、科研人员和理论工作者。
(三)、招生办法和报考名额
该班次招生采取考生自愿报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推荐,省委党校审核,经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各市组织部、省直部门组织人事处于2008年4月1日至4月15日派人将考生登记表、推荐材料、体检表(各一式三份)、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考试手续。报考名额不限,考生登记表、体检表可复制。
考生登记表须本人填写。
(四)、考试科目
1、中共党史专业:
(1).政治理论
(2).英语
(3).中共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4).党的建设理论
(5).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
2、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1).政治理论
(2).英语
(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4).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
(5).中西哲学史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6月13日、14日、15日在省委党校进行考试。
(六)、录取
统一阅卷后,省委党校根据考试成绩和单位推荐意见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由省委党校7月底前发往考生所在市委组织部或者省直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