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大企业党校,省直分校:
2008年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通过鉴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研项目(含全省党校系统项目)成果,以及被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确认成果的时限以发表的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研究成果以批示的时间为准,国家级、省级、市级研究项目(含全省党校系统项目),以成果结项证书中通过鉴定的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依据。
三、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申报参评。
四、每人限申报1项科研成果参评,且须为成果的首位人员。
五、各党校按所分配的申报数额申报(分配数额见附1)。
六、省委党校科研处统一组织省委党校和高等院校及有关部门专家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七、各党校接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评奖准备工作,并务必请于4月15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省委党校科研处科研协作科(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1.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2)。
2.参评成果、社会反应(被转载、论点摘编、书评、被采纳批件或证明等)材料原件1份。参评的科研项目成果除报原件1份外还需提交结项证书原件。
3.科研成果申报一览表(见附3)。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588号
邮 编:250021
联系人: 陈晓峰
联系电话:0531-87088104
电子邮箱:
xiaofeng@sddx.gov.cn 附1:2008年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数额分配表 附2:2008年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附3:2008年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一览表(电子表格发邮箱)
山东省委党校科研处
2008年3月10日